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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在逃人员12月30日前投案可减轻处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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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上午,兴义市在盘江宾馆召开网上在逃人员集体规劝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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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多名在逃人员家属,200多兴义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干警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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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会的兴义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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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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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上午在兴义盘江宾馆,兴义市敬南镇农民胡光云的父亲(左)紧紧握着兴义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的手说:“感谢公安局的帮助,让我儿子(胡光云)结束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流浪生活。”2000年初,兴义市敬南镇21岁的农民胡光云(中)因生活琐事杀伤邻居潜逃,在兴义公安干警7次上门做工作的努力下,潜逃11年、东躲西藏已32岁的胡光云于今年9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潜逃期间,胡光云与家人中断联系,家里人以为他已死了。

   

     亮点黔西南讯 9月30日上午,兴义市在盘江宾馆召开网上在逃人员集体规劝大会,敦促、希望家属按规定动员在逃人员亲属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130多名在逃人员家属,200多名兴义市政法机关的领导、干警参加大会。兴义市公安局政委谢合元主持大会。

    会上,黔西南州公安局副局长、兴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市法院院长魏慰,市检察院检察长余诗豪,市司法局局长李应俊,讲法律,举案例,说事实,动真情,敦促、希望家属按规定动员在逃人员于2011年12月30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011年12月30日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兴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说,在逃人员返兴义投案自首有经济困难的,费用可由兴义公安机关解决。市检察院检察长余诗豪说,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起诉。法院院长魏慰说,按时投案自首的可以从宽从轻处罚,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主犯可减少30%的刑期,从犯可减少30%-40%的刑期。

    兴义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强调,如果在逃人员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潜逃,将受到法律严惩,公安机关将坚持不懈追捕。亲属帮助、包庇、资助在逃人员的,也将受到严厉处罚。

    兴义市自今年5月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5.26”网上追逃和“清网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来,多策并举,已抓获各类逃犯51名(其中投案自首11名),现还有93名在逃人员未归案。 

    兴义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在逃人员的唯一出路,就是尽快投案自首,且越早越好。并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道,在逃人员可以到兴义市公安局,或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打110咨询。(唐胜辉 秋芸 江源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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