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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强化“六抓”推进“整脏治乱”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2011年第一、二季度,普安县“整脏治乱”工作在省、州均处于偏末水平。为迅速扭转“整脏治乱”工作被动局面,普安县立足现状,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脏治乱”工作,努力实现增比进位目标。

    抓“人”促保障。

    一是调整并充实了县“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住建等20多个单位和14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明办,由县文明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整脏治乱”日常事务工作。

    二是设立县乡两级“整脏治乱”机构,核定事业编制人员89名。其中,县“整脏治乱”办设置为常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人员8名,列入县财政全额预算,与县文明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县城以外的13个乡镇增设城镇管理站,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人员共81名,其中一类乡镇8名,二类乡镇6名,三类乡镇5名。另外,为加大县城保洁力度,一次性增加环卫工人30名,各乡镇也增加了相应的环卫工人。

    抓“钱”促运转。

    今年来已解决县“整脏治乱”办工作经费110万元,各乡镇工作经费195万元,县城管大队工作经费70万元,为“整脏治乱”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投入92.8万元新购垃圾清运车2辆,吸尘车、清障车各1辆,城区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交通畅通;划拨经费105万元购买垃圾清运车14辆,解决了13个乡镇和县城管环卫站垃圾清运困难。

    抓“建”促提升。

    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实施县城主次街道的“白改黑”工程,同步建设红绿灯、斑马线、人行道、绿化带、路灯、标识标牌、电子抓拍系统等配套设施;投入140余万元建设云盘商贸区农贸市场;投入1300余万元对县城南山路、南中路、营盘路进行改造;投入170万元将南山路河道护栏建成石材护栏;投入60万元在县城新建三个公厕;投入20万元改善沿街住户供水排水系统,并对县城进行绿化、美化和亮化。同时,启动金桥—经贸片区旧城改造,加快柿花树小区、普天大道建设,以提升县城品位。目前,以上工程建设正紧张有序进行。

    抓“制”促长效。

    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公示制度、属地责任制度、督查督导制度、协调会议制、情况通报制、信息反馈制、专题研讨制、绩效考核制等各项制度,将整脏治乱各项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并纳入制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责”促推进。

    一是由“整脏治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整脏治乱”工作,划定环境卫生区域,明确各乡镇、各部门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并做好相应的督查工作。

    二是由各部门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保障责任区域环境干净整洁,并加强单位公车规范化管理,杜绝乱停乱放现象。

    三是由各乡镇对本乡镇办公区域、集贸市场、主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等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干净整洁;从严从重处理辖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深入社区、村组进行宣传,确保“整脏治乱”工作家喻户晓。

    四是由各村(社区)加大对村寨柴草、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串的治理力度,努力改善村容寨貌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状。

    五是由城管部门按照划定区域定员定岗,责任到人,确保城区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六是由交通、运管等部门采取教育与处罚并进的方式,对县城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整治,确保交通秩序井然。

    七是由城建、国土、文体广、规划等部门在2011年底完成市政服务设施(如集贸市场、“白改黑”工程、排水系统等)建设,加快城市的美化、亮化、绿化,切实提高县城品味。

    八是由纪委、组织部门将整脏治乱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内容,并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一次通报,约谈主要领导;两次通报,进行诫勉谈话;较为严重的将按权限作出组织处理。

    抓“惩”促落实。

    一是在县电视台开辟“亮丽普安”专栏和在城区设立3个墙报曝光专栏,对违反“整脏治乱”工作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曝光,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形成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局面。

    二是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脏治乱”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通过实地查看、明查暗访、走访和领导小组评议等方式,按照月检查通报,季度评比,年度综合考核进行。

    三是实施挂牌和问责制度,通过每季度的量分评比,对排名靠后的4个乡镇和10个县直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排名最后的1个乡镇和3个部门给予流动黄牌警告,并在年终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启动行政问责,严重影响全县排名的将按权限作出组织处理。另外,因职能部门工作不力,导致影响省州检查成绩的,视其情况在年终绩效考核扣除相应分值或双倍分值。是垂管部门的由县整治领导小组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考核乡镇时因垂管部门工作不力,导致乡镇被扣分的,考核领导小组也将扣其县级主管部门相应的分值。

                                                      (孔凡兵 黄安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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