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公安局鲁屯派出所破获系列未成年人盗窃案。
3月16日21时30分,兴义市公安局鲁屯派出所民警在加强夜间治安巡逻中,听到从鲁屯烟叶站烤烟房附近发出敲击金属的声音,经到现场查看,发现有人正在盗窃烟叶站用于烘烤烟叶的设备。正在作案的嫌疑人见有电筒光射,当即分散逃窜。其中一名嫌疑人在逃跑中被民警抓获。经连夜审讯,嫌疑人马某(男,12岁)供述了伙同他人多次到鲁屯烟叶站烤烟房设备拆取铜线、铜管销赃换成钱的事实。民警连夜开展工作,当晚凌晨将涉案嫌疑人王某(男,15岁)、王某某(男,14岁)、张某(男,12岁)、尚某某(男,10岁)、张某(男,14岁)等人一一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2011年3月初,嫌疑人王某、王某某、张某、尚某某等6人相互邀约共同盗窃鲁屯烟叶站烤烟房新安装的烤烟设备中的铜线、铜管。从3月8日起,王某等人伺夜深人们都已沉睡时,携铁钳、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鲁屯烟叶站烤烟房,盗拆了3台太阳能温控电气箱中的铜芯钱、铜管,前后共作案5次,造成鲁屯烟叶站直接经济损失达30余万元。
3月8日,鲁屯派出所民警通过对受理的报警和涉案线索、信息进行核实、排查,锁定鲁屯镇平坝村5组村民赵某之子赵某某具有盗窃作案嫌疑。3月9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将嫌疑人赵某某(男,15岁,兴义市鲁屯镇平坝村人)带到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嫌疑人赵某某交待自2010年2月以来,长期窜至鲁屯镇各村寨民宅踩点,伺机入室盗窃钱财的事实经过。通过指认作案现场,现已应证盗窃案件10起,涉案金额4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尚某某、赵某某等7人均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由监护人担保回家严加看管,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当中。
(特约撰稿 桑 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