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31日,黔西南州某旅游公司的贵ET****号大型客车驾驶员林某置交通安全于不顾,禁令之下,心存侥幸违反客运车辆凌晨2点到5点禁止运行规定,顶风上路,被黔西南高速交警查控处罚后移交运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31日2时42分及2时58分,林某驾驶贵ET****号大型客车分别经过晴兴高速公路41公里+500米(兴仁长耳营)、58公里+700米(义龙新区格沙屯)处时,被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路网监控系统预警发现,值班人员迅速收集车辆行经路线、行驶速度、行驶方向等信息并认真核实后,立即向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发出查缉指令。随后,在与总队指挥中心的配合下,3时11分,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四中队民警将贵ET****号大型客车查控,并引导出汕昆高速兴义东收费站接受检查,及时制止凌晨2—5时违规运行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查,车上司乘人员共15人,驾驶员林某(持A2照)受贵阳一旅行社委托,从贵阳机场接13名台湾旅游回程旅客回兴义,未取得包车手续及路线牌。司机林某为避免公司监控平台要求按规定在凌晨2点到5点停止运行,以GPS导航未升级为由将其关闭,从小站上高速,欲侥幸过关。林某作为客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紧绷“安全”这根弦,违规而行,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于不顾,民警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其予以罚款50元并处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后移交运管部门进行处理。
据悉,运管部门将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贵ET****号大型客车进行为期90天的停业整顿,对所属公司进行罚款并建议解聘驾驶员林某。(穆勇 刘云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