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50万户农民喜领林权证
落实经营主体面积1300多万亩
我州于2008年元月启动的以“明晰产权、规范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目前,主体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确权发证工作全部通过州级验收。
在这次改革中,全州以明确山林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受益权,还权于民、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始终把林改质量摆在第一位,本着对历史、对林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全州林业用地面积1482.35万亩,已落实经营主体面积1346.35万亩,林业用地中有136.0万亩划为牧草地。共涉及林改农户52.5万户213.84万人。已落实经营主体面积中,重点公益林393.91万亩,地方公益林446.31,商品林506.13万亩。本次林改后仍由集体统一管理的林地172.74万亩,落实到户或经营实体的林地1173.61万亩,其中国有7.69万亩,集体山423.21万亩,责任山540.47万亩,自留山34.11万亩,其他168.13万亩。
根据林改统计数据:全州集体林面积1346.35万亩,明晰产权面积1173.61万亩,分山到户率87.17%;发证28.79万本,56.32万宗地,拿到林权证的农户数50.02万户;通过调查走访农户,发放问卷调查表100份,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90%以上。
2010年底,贵州省林改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检查组抽查了我州兴义市和兴仁县,经检查评比,两县市均被评定为“合格”等级,代表我州通过省级验收。</P><P> 做好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离不开长效、有力的管理,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我州于2006年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林改工作进行长效管理,落实林改工作经费有力地保障了林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为林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始终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将林改政策、办法措施、工作步骤和程序林改的重要性等宣传到位,向农户解答林改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人人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周 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