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兴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并通过了有关决议。
大会执行主席桑维亮、李杰、肖青东、李成森、袁金富、吕世霖、蒋蜀安、王克华、杜流祥、胡正军、张鸿恩、张睿、张玉龙、吴贞亮、班佑林、邹锡顺、葛佳华、谢春、唐贤义、何兰云、吴波、贺孝斌、黄莉、聂建强等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桑维亮主持。
举行闭幕式前,兴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258人,实到257人,符合法定人数。
经选举,肖青东当选为第七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杰当选为第七届市人民政府市长;吴贞亮、班佑林、邹锡顺、葛佳华、谢春、唐贤义、何兰云当选为第七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世霖、胡正军、吴波、贺孝斌、黄莉、聂建强当选为第七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慰当选为市人民法院院长,余诗豪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上报批复)。大会还选举产生了19名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产生了69名兴义市出席黔西南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选举结果宣布后,代表们用热烈的掌声向新一届市人大、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等表示热烈的祝贺。随后,桑维亮为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当选证书;肖青东为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颁发当选证书。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兴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兴义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兴义市2011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及2012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兴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后,新当选的第七届市人民政府市长李杰、第七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分别讲话。
大会指出,会议批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成就,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2012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集中反映了全市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愿。
大会号召,未来五年是兴义市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桑维亮宣布:兴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