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锤炼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展示良好形象,兴义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要十不准”的内容为: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或其他单位吃喝、消遣。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不准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语言不文明、作风粗暴;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兴义市及时将“四要十不准”规定转发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和不促,将规定内容张贴在公开栏或显眼位置、挂在网上,便于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严格遵守、执行,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用落实整顿干部“五风”的措施来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市“三个建设年”等活动督导组、市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分别将“四要十不准”纳入督导和监督的内容,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坚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和坚决纠定机关干部不良作风。
对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委(党组),视其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
(张 琨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