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前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亿元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
元月至9月,兴仁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7.0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45亿元的149%。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4.88亿元,基础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1.36亿元,社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4.89亿元,其它综合项目完成投资5.92亿元。
今年,州下达兴仁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45亿元。立足完成目标任务,该县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于元月底前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安排落实到169个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总投资为1261.59亿元,今年内投资目标61.14亿元。同时,不断更新固定资产项目库。元月至9月,该县重点建设项目增加至191个,项目总投资增至1284.9亿元,全年投资目标72.21亿元,且已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前9月,该县共实施工业项目67个,完成投资285623万元,占固定资产完成投资的64.9%。其中,本年度投资目标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3个,完成投资175447万元;完成投资已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8个,完成投资168106万元。
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兴仁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落实项目责任制。实行分线负责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三名领导、两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项目建设机制。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在项目推进上,建立县级领导重大项目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负总责、主管部门负主责、项目法人负全责的建设工作机制,将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副县长、29个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项目调度制。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日调度,分管副县长实行周调度,县长实行一月双调度,县委书记实行双月一调度。在调度过程中建立调度日志,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四是建立项目督查制。实行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负责牵头总督查,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组成督查组,对所有项目每10天督查一次,书面督查通报分管副县长、业主单位、涉及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督查组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对项目推进不力,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五是建立项目激励制。出台《兴仁县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项目建设工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奖惩。将项目建设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予以优先任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记功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