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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 两个执行时间令民迷惘


    9月1日,兴义市出租车司机开始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费,原来5元的路程收6元。(2011年9月2日上午摄于兴义市区西湖路)

    穿上职业装的出租车司机比过去显得精神。(2011年9月2日上午摄于兴义市区)


    每辆出租车驾驶右前台都贴有一张告知单,内容有“兴义市燃油费附加1.00元/车次”,附有兴义市物价局、兴义市城市客运管理所“举报投诉电话”。(2011年9月2日上午摄于兴义市区)

    亮点黔西南讯 昨日(9月1日),兴义市出租车司机开始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费,原来5元的路程收6元。然而,收费出现两个不一样的起始执行时间,让市民迷惘。

   今日(9月2日)下午一兴义市民向本网反映,他今日上午从城区沙井街乘出租车到西湖路客运西站,到了西站他像往次一样掏出5元钱付费。出租车司机告诉他要收6元,并说,其中有一块钱是燃油附加费,从昨天就开始收的。但他看过兴义市物价局、兴义市交通局8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公告,是从9月6日起收取燃油附加费。

    出租车司机说,最早是讲9月1日开始收(燃油附加费),后来发公告说9月6日开始, 最后又说从9月1日起开始收。

    这位市民在出租车里看见驾驶室右前台贴有一张告知单,内容有“兴义市燃油费附加1.00元/车次”,附有兴义市物价局、兴义市城市客运管理所“举报投诉电话”,但没有具体执行时间。市民就给了司机6元钱。但他不明白,兴义市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执行时间到底是从9月1日起、还是从9月6日起。

    下午本网分别致电兴义市城市客运管理所和兴义市物价局,就市民反映的意见向两部门咨询求证。物价局一位同志介绍,他们是按照相关程序发布关于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公告,9月1日至5日为公示期,9月6日起开始执行。并说,他们昨天也接到群众反映出租车已开始收取燃油费的电话,就派人上街去调查,结果发现如同市民反映的那样,出租车司机已开始收取燃油费,问他们为什么1日就开始收,司机回答说,是公司说可以开始收的。

   本网问物价局的同志,去询问出租车公司没有,物价局同志说,派去的同志还没有回音。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

   这位市民还反映,现在油价较高,兴义市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他是可以理解的,也愿意支付,只不过是对到底是9月1日开始收(燃油附加费)还是9月6日开始收,他想弄个清楚,明明白白消费。(江 源 报道)

附:


关于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

公 告

    为有效应对和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为维护我市出租车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公共交通健康发展,根据兴义市人民政府兴府发(2011)133号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营运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批复》的文件精神,现决定从2011年9月6日起在我市开征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原起步价及里程价不予调整,仍按计价器实际计价收取,今后,随着燃油价格的涨跌,达到规定区间后,再行调整。


特此公告。

兴义市物价局 兴义市交通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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