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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兴商贸博览城商铺装修补贴领取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浙兴商贸博览城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公司计划于2016年6月1日市场整体开业,关于前期商铺装修补贴的发放时间,根据《浙兴商贸博览城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市场整体正式开业后三个月内将装修补贴发放于各位业主手中。但为了积极应对当前商业市场的变化,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业主的信心,现将商铺装修补贴提前发放,故就商铺装修补贴领取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装修补贴领取条件

(一)商铺首付款缴清,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二)商铺租金、经营保证金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办理完毕。

(三)物业管理费、仓储租金、水、电费用缴纳完毕。

(四)要符合《浙兴商贸博览城商铺租赁合同》规定的经营业态、商品类别要求。

(五)商铺开门试营业情况需要达到“A类”(即稳定开门营业)。

六)不得免费占用我公司其他资源,如临时仓储等。

二、装修补贴领取时间

1.2016年1月19日--2016年3月31日完成七号馆装修补贴办理;

2.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30日完成三号馆装修补贴办理;

3.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完成五号馆装修补贴办理;

4.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完成八号馆装修补贴办理。

三、装修补贴领取所需资料

1.持《浙兴商贸博览城商铺租赁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各类收费收据,含租金、物业管理费、经营保证金、近一个月水、电费收据等;

3.开具有效的装修发票。发票抬头为贵州浙黔置业有限公司,发票类型为建安发票。

四、装修补贴领取需补充事宜

1.未达到装修补贴领取条件者,请抓紧时间完善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段内至浙兴商贸博览城售楼中心(装修补贴办理处)办理。

2.若未能按此时间段办理,我公司将对办理时间另行议定。

3.此公告若有不详尽之处,请至浙兴商贸博览城售楼中心(装修补贴办理处)咨询。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补贴领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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