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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义市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家属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兴义市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家属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王克华

                 2011年9月30日

    各位在逃人员家属朋友,大家好!

    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5.26”网上追逃和“清网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和全国各地一样,正在集中开展追逃统一行动。截止目前为止,兴义市全民动员,全警动员,多策并举,已抓获各类网上逃犯51名(其中投案自首11名),其中包括1997年2月27日晚,兴义市桔山镇(现为桔山办事处)田坝村兴坪组的张某,因矛盾纠纷将周某打伤致死,1997年4月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逃,2011年6月30日,在其家人的规劝下,到市局投案自首;2003年3月,兴义市桔山镇(现为丰都办事处)普硐村七组的王某,参与抢劫作案10余起,2003年4月2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逃,2011年7月25日,在其母亲的规劝下,到市局投案自首;2001年1月13日,兴义市敬南镇皮山林村火石杠组的胡某,因矛盾纠纷将他人杀成重伤在逃,2011年9月18日,在其家人的规劝下,到市局投案自首。目前,我市追逃“清网行动”正以凌厉的攻势不断向纵深发展。

    作为兴义市公安局局长,我深感到有义务和责任告诫所有犯罪在逃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认清形势,迷途知返,才能重新回到社会。我希望在逃人员亲属朋友们要积极动员和帮助在逃人员走出阴影,走向光明。逃亡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公安机关也决不会放弃抓捕行动。在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科技手段将抓捕逃犯的天罗地网撒向全国各地和各个角落,逃亡是没有出路的,逃亡只是暂时的,最终必将落入法网!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造成终生悔恨。作为执法机关,我们负责地对那些在逃人员说,每个在逃人员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落入法网。你们不妨认真想想:身是罪恶之身,人是畏罪潜逃之人,逃是惊弓之鸟,食是朝不保夕,行是躲躲藏藏,睡是噩梦不断,一到逢年过节就期望着与亲朋好友们团聚。

    作为亲属,谁都不希望自己的亲人违法犯罪,更何况有些行为是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况且有些行为是在无主观恶意的情况下,或激情、或气愤、或冲动、或无知……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和你们一样深深感到惋惜和痛心!犯罪人员在逃一日,其亲友必将为其担心一日,逃亡生活历程艰辛,精神上的折磨,思想上的压力,灵魂上的遣责,远比短暂的失去自由更为残酷和痛苦,更何况对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所有人员,法律也将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位在逃人员亲属朋友们,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为期一年、声势浩大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2011年6月7日,兴义市人民法院、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兴义市公安局、兴义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2011年8月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时限是到今年的12月30日,现在,只有最后的三个月时间了,我真切希望在逃人员的亲属朋友们,认清形势,权衡利弊,以大义为重,以亲情为念,关心你们的亲人,积极行动起来,想尽千方百计,尽快寻找在逃人员,规劝或带领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在此,我也严正告诫那些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亲属,要明辨是非,从善如流,不要与法律对抗,否则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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