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韦家惠。近四年来他审结的所有案件,无一被发改,无一超审限,无一被投诉,无一被举报。2004年初,在中层干部竞岗中,他获得全院干警高票推荐任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此后,他带领全庭同志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使民一庭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民一庭曾三次被评选为先进集体,本人曾多次被望谟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通讯员、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被望谟县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评选为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活动先进个人;2011年2月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翻山越岭审案件,真诚为民化恩怨
韦家惠认为,做人民的好法官不能就案办案,望谟县地处山区,山高路远,老百姓进一趟城费钱费力,应当“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到大山里、村寨里去开庭。韦家惠受理的一起析产纠纷,两位原告均为古稀老人,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夫妇两在儿子身亡后与媳妇关系不睦,认为与媳妇生活无望而去与出嫁的女儿居住生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家析产。韦家惠想:“虽然两位老人跟女儿住也是解决老人赡养问题的途径之一,但走着条路,两位老人与儿媳妇之间的心结将很难解开,儿媳妇在寨子里也会落下不孝的名声。为了解开双方的心结,为了让两位老有所养,也为了儿媳妇的名声,我一定要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握手言和”。韦家惠和法庭干警冒着酷暑驱车60余公里山路来到两老所在的村寨,找来老人的儿媳,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韦家惠从情、理、法三方面着手做工作,终于,双方都跨出了一步,儿媳向两老认错,老人也欣喜地搬回与儿媳共同生活。
审判宣传两不误,旁听乡亲齐称赞
韦家惠认为,调解工作不能只局限于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适当的条件下,还应当通过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向旁听的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在审理贞丰县一村民与望谟县昂武乡合亭村委会和33户家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过程中,韦家惠深入到远离望谟县城八十多公里的合亭村了解情况,得知因原告未交纳2009年的土地承包费,合亭村委会及33户村民便将原告种植的部份甘蔗坎掉,双方矛盾由此而生。韦家惠当即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韦家惠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双方认知到了自己的错误,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韦家惠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做入情入理的工作,赢得了旁听一百多名群众的鼓掌欢呼,有位老乡紧紧握住他的手说:“韦法官,以后我打官司也一定要找你办!”
调解说理力充分,胜败双方皆心服
正是抱着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审判过程的理念,韦家惠审理的民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据统计,2008年调撤率为56%;2009年调撤率为65%;2010年调撤率为78.26%。对于那些无法调解的案件,在宣判时,韦家惠都要向原、被告双方阐明判决的依据及理由,让胜诉方赢得明白,败诉方输得服气,由于先前已经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争议双方的矛盾已经得到缓和,经过韦家惠在宣判时的再次说理,大部分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都能心服口服。2009年1至12月份,韦家惠承办的56件案件,无一上诉;四年来他审结的所有案件,无一被发改,无一超审限,无一被投诉,无一被举报。
公正司法铭于心,不偏不倚敲法槌
长期在审判岗位工作,总少不了熟人来说情,当事人来送礼。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韦家惠选择了法律,他说:“在审判岗位就是要将公平公正带给案件当事人,这也是我对家乡建设能尽的微薄之力,我不能在这个岗位失足,给父老乡亲抹黑!”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韦家惠的一位亲戚专程上门为原告说情,并顺手从包里拿得3000元说:“都是亲戚,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韦家惠按住亲戚的手,说:“是亲戚就应该了解我的性格,请将这些钱拿回去!”韦家惠对这位说情的亲戚解释了法律、政策及审判纪律,亲戚在表示理解后离去。最终这起案件原告的不合理诉求未获支持。在审判岗位上,韦家惠从未喝过当事人一杯酒,从未拿过当事人一分钱,从未收过当事人一份礼,面对党旗和天平,他坦然无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