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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考调办公室文秘人员工作方案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考调

办公室文秘人员工作方案

为充实州商务和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州直机关2015年增人计划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州商务和粮食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州人社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县(市、试验区)公开考调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商务和粮食局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职位

州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文秘人员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各县(市、试验区)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 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三年以上县(市、区)级党政办公室工作经历,有两年乡镇副科级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4日至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桔山大道鑫吉园三楼311房)。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填写《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考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4、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张。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调整该职位的考调计划。

《准考证》于2015年11月11日至12日在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人事教育科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后折算出综合得分。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重点考查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00-17: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开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三)加分项目

1.参加本次考调的考生,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2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写加分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印证材料(复印件需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无加分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州商务和粮食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商务和粮食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并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进入考察程序。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调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和粮食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商务和粮食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9-3663749

州商务和粮食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859-3239229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党组

2015年10月26日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考调人员报名表.doc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2015年考调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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