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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林业局组织学习贵州省新修订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干部作风“十不准”》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8日上午,黔西南州兴义市林业局组织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六楼会议室认真学习贵州省修订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兴义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兴义市国营林场、周壁林场、兴义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坡岗自然植被保护区管理站、森林防火办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议由兴义市第二纪工委委员、林业局监察室主任黄彪主持,党组成员、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庭富传达了新修改的《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干部作风“十不准”》,兴义市第二纪工委书记、兴义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国富同志和兴义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穆富国同志分别在会上提出要求,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学习,要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要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方针、路线及政策不一致的意见。要充分运用好拓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加强自律,把严守政治纪律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建章立制和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作风建设和四风突出问题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作风、政治纪律出现问题不仅影响林业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要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工程建设是主战场,我们一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指标的进程;兴义市的五个起来都需要我们齐心协力的奋力拼搏,我们必须用“十严禁”和“十不准”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的为民服务的林业干部队伍。(李天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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