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1月27-28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办、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组成省级农村电网工程验收专家组,对兴仁县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验收。
兴仁县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3737.49万元,新建35kV变电站2座,主变容量10MVA,新建35kV线路23.3 km;新建改造10kV线路9.01km、低压线路4.31 km,新增配电变压器14台,变电容量2660kVA。该工程于2013年6月开工,由兴仁供电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实施,在贵州电网公司、兴义供电局的指导下,兴仁供电局按照工程里程碑计划,精心组织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按照南网公司基建一体化要求,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四步法”,加强了现场WHS(质量管理)全过程管控,经过1年建设,于2014年6月竣工。兴仁县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的建成投运,极大地促进了兴仁县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改善了农村用电质量。
工程验收专家组按照国家能源局《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工程建设资料、结算资料及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进行审验,并深入到新建35KV田湾电站现场、10kV巴紫线和10kV长巴线网架完善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验收考评,向用户了解农网改造升级后的用电实际情况。经过2天细致、认真、全面的验收工作,兴仁县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通过省级验收。
工程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兴仁县2013年中央投资农村网电改造升级工程领导重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执行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规范到位,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和套取农网改造资金问题,工程质量、物资及资金使用符合工程管理要求,工程资料完整齐全,整体效果好,建设成效显著,达到了改造目的。(蔡家友 粟光军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