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监管,保障民生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提升群众对民生项目监督工作落实的满意度。近日,黔西南州兴仁县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民生特派组问题回访制度。
该制度共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回访范围。回访范围为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的问题、上级转办的问题、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二是明确回访时限。在调查结束后,不属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信访当事人;需整改但未达到立案的在整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回访;需立案的,在结案文件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回访。三是明确回访主体。一般问题的回访由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副组长牵头;带有一定倾向性、热点、难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由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组长牵头;重特大问题、群众反映特别强烈、可能越级上访或已经越极上访的问题由联系该特派组的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牵头。回访时,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参与。四是明确回访方式。采取坐谈、电话、现场三种方式回访。问题较为突出,当事人地址详细的,深入当事人家中或当事人所在单位与当事人或当事人直系亲属坐谈回访;对不涉及到问责、处分、只是督促办理的问题,当事人地址不详或不在常住范围内的电话回访;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结束后现场回访。同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回访制度》还对回访提出了相关要求。首先,回访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向当事人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其次,回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详实记录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回访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即回访时态度诚恳,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不高的问题,要耐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给予解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重新调查处理,再次进行回访、测评。(李昌俊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