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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交通事故死亡 丈夫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被检方起诉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8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犯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4年5月10日9时许,被告人刘某之妻王某在望谟县四中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虽经交警现场调查处理,但由于被告人刘某及家属索要高额赔偿,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当日16时40分许,为了使事情尽快得到解决,被告人刘某用一把太阳伞放置在路中间,指使其亲戚寨邻将其妻尸体搬放在伞下,同时还将一辆摩托车停放在路中间直到晚上21时许。当公安机关要将尸体移开恢复该路段交通时,其又指使亲戚寨邻围住尸体,并带头殴打执法人员,煽动亲戚及周围群众对执法人员和警车进行攻击,造成多名执行公务人员受伤及多部警车受损。阻碍大观至望谟县城方向的交通长达4个多小时,严重影响该路段的交通秩序。
被告人刘某在其妻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为了索取高额赔偿,故意将摩托车和其妻尸体放置于道路中间,煽动亲戚及周围群众抗拒、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阻塞道路交通长达四个多小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杨光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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