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30日,黔西南州望谟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暨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州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蒋万福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明确提出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跑好历史的“接力棒”,以时不待我、守土有责的决心把监督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反腐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好监督责任,就是要落实好“三转”要求,改变过去“种田荒地”、“包打天下”的工作局面,将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监督就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执纪就是对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调查和处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坚持标本兼治,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既严打“老虎”、又勤拍“苍蝇”,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问责就是对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和承担义务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要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都严厉问责,以“问”促担当、以“问”促尽责。
会议要求,要将查办案件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明确乡镇、纪工委、民生特派组查办案件的具体指标。查办案件要坚决按照“增数量、提质量、保安全”的要求,突出重要人员、重点领域、重要问题“三个重点”,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的“四类干部”和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民生项目和资金分配使用等领域和环节的腐败案件。
会议要求,要把办案人员的能力建设贯穿始终,一方面是继续充实办案力量,壮大办案队伍,及时开展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案力量。另一方面是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周二大讲堂、外出调训等继续加强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形成人人能办案、人人会办案、人人参与办案的工作格局。
会议还听取了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工委)和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交流发言,案件检查室、审理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业务培训,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韦长兴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开展情况。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李朝学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