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县一村民为了护家守羊,花300元与他人买得一支火药枪,近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该村民被检方起诉。
王某本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因居住在贫穷落后的边远山区,法律意识淡薄,为防止家中财物、山羊被盗,于2013年农历正月用300元与他人购买一支火药枪持有,并用于守家和看护山羊,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王某提起公诉,望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已立案受理。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光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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