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晴隆县公安局光照派出所闻警而动,及时出警,成功抓获2名吸毒人员,有力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11月21日12时许,光照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光照镇立新村陈某某、朱某某相约一起准备到莲城镇官田水库树林里吸食毒品,请派出所出警。
接报后,所领导立即安排值班民警赶赴现场,经工作,发现陈某某、朱某某正在晴隆县莲城镇官田水库旁的一小树林里,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民警当即将2人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尿检,经尿检结果2人呈阳性。
经审讯,陈某某(男,现年17岁,晴隆县光照镇人)、朱某某(男,现年17岁,晴隆县光照镇人)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某、朱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因陈某某未满18周岁,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李 骅)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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