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中心商贸区一体化开发项目翔龙嘉莲一、二、三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安龙县中心商贸区一体化开发项目翔龙嘉莲一、二、三期
二、建设地点:安龙县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大坪社区
三、建设内容:安龙县中心商贸区一体化开发项目翔龙嘉莲一、二、三期位于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大坪社区。一期用地面积87.55亩,总建筑面积24.06万㎡。包括东北侧集中式多层商业、南侧商业街、一类高层住宅楼6栋,二类高层住宅4栋、1栋六班幼儿园,1519个地下停车位。二期占地91.27亩。建商贸中心、风情商业街、住宅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7㎡。三期占地面积90.91亩。建风情商业街、住宅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43万㎡。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些污染物,以扬尘和噪声为主。施工单位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中相关条款的要求,采取防治措施;噪声的控制,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的合理布局,将噪声严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要求之内。项目营运期废弃物妥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龙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五格河;生活燃料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液化气和电。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分公司
联 系 人: 陶先生
联系电话:15180749668
地 址: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大坪社区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珉月 联系电话0552-3121977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7楼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对和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场址布局和相关的环境保护、景观及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分公司或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天。
盘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