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日前,黔西南州8个县市和顶效经济开发区7万余名中小学生获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差额专项补助资金1800余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将原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为认真落实这一惠民政策,黔西南州财政局、教育局及时将差额资金1848.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24.29万元、省级资金924.29万元)下达到全州8个县市和顶效经济开发区,其中兴义市437.18万元、兴仁县266.46万元、普安县161.4万元、晴隆县137.6万元、贞丰县140.48万元、望谟县156.92万元、册亨县245.1万元、安龙县219.76万元、顶效经济开发区83.68万元,共惠及全州73942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杨洪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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