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公安局莲城派出所迅速出警,及时查处1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行政拘留1人。
9月20日19时许,晴隆县公安局莲城派出所接范某某电话报称:东观街道办组织给我家修建的厕所,被人损坏了,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查,9月20日,东观街道办在哈马村大路边组实施“三改”项目,在该组村民范某家房背后为范某某家修建一厕所,该厕所所占土地属范某某家,且厕所门向公路,背对范某家两层平房后墙,范某以厕所背对其厨房为由,于当日17时许,范某由外面回来,见厕所三面围墙已砌好,一气之下就将刚砌的水泥砖墙撬垮,造成损失约300余元。该所民警依法传唤范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范某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范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晴隆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李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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