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积极作用,促进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的顺利实施,今年以来,贞丰县工商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汽车、摩托车及相关产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维修等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汽车、摩托车经营行为,经销商应向消费者明示产品的价格、规格、型号、配置标准,以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并按照承诺为消费者及时提供保养、维修等服务。
三是整顿和规范汽车、摩托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强行搭售用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零部件销售店和汽车维修服务站点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进行清理,严厉打击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使用品牌汽车商标的侵权行为。
四是加大对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相关广告行为的监测力度,规范广告用语。对在广告宣传中冒用“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欺骗消费者,对汽车、摩托车质量、配置、性能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潘豪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