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兴义市乌沙镇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委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全镇人口普查工作,制定全镇人口普查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普查业务培训,组织实施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工作,负责普查文秘宣传、经费编制和后勤保障工作,建立普查数据库,负责人口普查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等,积极推动全镇的人口普查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
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既定成效,乌沙镇除派出人员到市里参见培训和邀请市统计局相关人员对全镇抽出的108名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进行培训的同时,还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此项工作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各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好此项工作。
在工作开展中,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以及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与人口计生部门协调解决超计划出生人口的入户问题;提供人口基础资料(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口);参与港澳台及外籍人口入户登记,协助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的相关工作。财政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监督普查经费的使用情况;协助完成普查物资的采购工作。计生站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提供出生人口的详细信息;与公安部门协商制定解决超计划出生人口户籍问题的政策规定;参与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协助各级普查机构核对人口普查登记资料。卫生院负责提供有关新生儿的完整信息和其它人口普查相关资料。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组负责协调配合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口普查 宣传等。民政办负责提供死亡人口信息,协助做好人口普查其它工作。劳保所负责提供人才档案信息,组织劳动就业保障平台,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国土所负责人口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和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协助人口普查人员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在普查中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规范,保证各自的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在人口普查登记、快速汇总、编码、数据处理各环节实行质量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方可转入下一工作环节。
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该镇还对对认真执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违反工作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