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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兴义城乡居民收支变化: 收入大幅增加 收入途径广泛

收入大幅增加 收入途径广泛 

——六十年兴义市城乡居民收支变化对比分析之一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回顾六十年的发展历程,国民经济经历了解放初期的三年恢复时期、六十年代的两年调整时期、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发展具备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条件,整体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得到迅速提高。

60年来,兴义市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庭收入成倍增长,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居住环境得到良好改善。为了充分反映城乡居民的生活变化情况,国家统计局黔西南调查队对兴义市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城乡居民生活变化及差距进行对比分析。本版从今天起,将分期刊登调查对比的详细情况    ——编者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幅度大,由单一性向多元性发展

60年来,城乡居民的收入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据调查推算,到2009年,兴义城镇居民年人均总收入增加到14950元,比解放初期增长了229倍,扣除物价因素仍增长32.7倍;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14118元,比解放初期增长了238.3倍,扣除物价因素仍增长34倍。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增加到5746元,比解放初期增长91.7倍,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2.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4059元,比解放初期增长91.3倍,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2.5倍。

(一)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改革后快速增长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政治、经济处于落后状态,财力匮乏,城乡居民的家庭收入经历了最初的职工供给制、高度集权型的分配管理制度,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是工资,农民收入主要是从事农业经营所得,其收入形式单一且增长缓慢,这样的分配方式伴随着人们的生活走过了近三十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后,这样的分配格局才得予改善。据推算,与1949年对比,到1978年城镇居民总收入增长3.11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14倍,年平均递增5%;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长1.2倍,年平均递增2.8%。在此期间,由于生产不足,物质匮乏,市场供给需大于供,整个市场完全是计划经济,各种物质供应靠“票证”,因此为保证特殊条件下的市场稳定和物资供应,国家充分利用物价的调控杠杆作用,保持了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因此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2.5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0.9倍。

从1978年到2009年,通过31年的改革开放,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整体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的政策引导下,国家、集体、个人的分配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政府始终将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各项惠民措施得予落实,人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到2009年兴义城镇居民的人均总收入增加14683元,比1978年增长55倍,可支配收入增加13874元,比1978年增长56.9倍,年平均递增14%;农村居民总收入增加5660元,比1978年增长65.8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999元,增长了66.7倍,年平均递增14.6%。

(二)城乡居民收入方式向多元性发展

1、改革开放前的收入构成变化小,单一性收入的主导性大

解放初期到1978年,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是工薪收入,在总收入增加的202元中薪金收入就增加167元,增长2.1倍,年平均递增4%,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82.8%,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农民的收入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收入,其家庭经营收入从解放初期到1978年仅增加21元,年平均递增1.5%,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95.1%,基本上是农民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

2、改革开放后收入构成变化大,多元性收入组成家庭收入的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在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的重要支柱,其增长强势,但比重下降,主导作用逐步减弱。到2009年人均工薪收入比1978年增加10259元,增长46.4倍,年平均递增13.3%,人均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90.6%降为74.2%,下降了16.4个百分点。同时,多元构成的收入高幅增长。其中转移性收入从无到有,在整体收入中比重快速提高,到2009年,家庭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7.1%提高到20.9%;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模式逐步形成,城镇居民自主就业的领域、范围和投资渠道不断拓宽,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得到大力发展,促进居民增加收入的途径更加广泛,到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402元和948元,日趋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从农民的收入构成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家庭总收入的主体,但比重下降,收入多元性发展。到2009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比1978年增长46倍,年平均递增13.2%,占总收入的比重由93%降为65.4%,下降了27.6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薪金收入快速增加,比重提高, 200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比1978年增长629.9倍,年平均递增23.1%,比重也由1978年的2%上升为19.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也呈多元性发展,各种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也从无到有,并累计占有总收入的15.4%,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取到推进作用。

  从整体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均得到较大提高,但城镇居民收入的整体增长水平高于农村居民,城乡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

  (未完待续)(国家统计局黔西南调查队 钦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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