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5月18日,兴义市在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民办学校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如何加强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问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四清、市公安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涉及到民办学校的教育辅导站站长和全市96所民办学校(园)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年初,兴义市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全市共有96所民办学校,其中十二年一贯制1所,九年制学校20所,完全中学5所,初级中学8所,小学4所,幼儿园58所。其中,30所学校(园)合格、41所学校(园)为不合格、6所学校(园)被取消办学资格,4所学校(园)不定等次。此次召开全市民办学校工作会议旨在加强对全市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会上,市教育局局长张兴贵通报了全市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并对民办学校的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市公安负责人结合当前校园安全的情况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做了专题发言。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四清做了重要讲话。她说,近年来,全市民办学校蓬勃发展,已成为公办学校的有力补充,但民办学校仍然(园)存在没有依法办学、师资队伍不健全、教育教学工作欠规范、学校管理欠规范、办学条件不足、安全管理漏洞较多、部分学校(园)属于私下转接等问题。针对民办学校出现的问题,她强调,下一步全市的民办教育要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教育部门要把好民办学校的审批入口关;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民办学校要按照属地原则服从当地教育辅导站及市教育局的双重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学校将取消其办学资格;各民办学校要依法办学,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办学,使民办教育成为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各民办学校要狠抓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民办学校要扩大规模,今后,不允许再出现“小作坊”式的民办学校;继续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督查,今年六月份,市民办学校清理整顿小组成员将再次深入各民办学校督查年初要求整改落实的情况,对整改为落实的,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
会上,传达学习了《兴义市民办学校设置准入基本标准(试行)》和《兴义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