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以来,兴仁县公安局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的精神,兴仁县公安局开展了警车及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要求警车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对涉案车辆一律造册登记后集中停放,将车钥匙交督察大队保管;加强干警、协警的严格管理。
从3月9日开始,该局集中督察组对内部29个单位、部门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清理登记,后又逐车进行核对。在督察中,集中督察组注重发现警车和涉案车辆的违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5个月时间,共检查警车95台(次),其中证照不齐21台(次),未着警服架驶警车5台(次),外观标识不规范1台(次),无号牌5台(次)。对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有4台警车按规定入户上牌,11台外观标识不规范的已全部整改,20台未落户新警车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兴仁县公安局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前不久,公安部第13督察组、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有关同志到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派出所、东湖派出所现场督察,认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