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2月23日,贞丰县公安局长田乡派出所民警带领犯罪嫌疑人王某到长田乡甘田村埂山组黄永和家中指认现场,将被盗的现金15000元交给失主,黄永和一家才如梦初醒,方知家中15000元现金被盗。当派出所所长黄汉斌将15000元赃款发还黄永和时,黄永和热泪盈眶,紧紧拉住民警的手说:“谢谢!谢谢!你们真的是人民的好公安”。
12月7日8时许,长田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长田乡甘田村埂山组王某平时游手好闲,家中无任何经济来源,近日刚购买了一辆新的摩托车,其行为可疑,请派出所调查一下”。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所长黄汉斌立即带领民警对王某的经济来源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王某确实无购买摩托车能力,群众举报属实。办案民警采取果断措施,传唤王某到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工作,12月23日14时30分,王某终于交待了今年12月2日窜至黄永和家中盗走15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案件侦破后,办案民警全力追缴赃款,为黄永和一家及时追回被盗现金15000元,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发还给黄永和,万余现金失而复得,黄永和跑到街上购买鞭炮到派出所门口燃放表示感谢!
(特约撰稿 张荣成 姚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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