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10月4日,贞丰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查处一起行政案件,违法人员“酒一街”(化名)被行政拘留5日。“酒一街”被抓走了,当街群众拍手叫好。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怎么这样令人讨厌?他是一个领取国家低保金,前半月天天醉意浓浓,后半月过一天算一天的无赖人员。
10月4日18时35分,贞丰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称:“在贞丰县珉谷镇后排街有一个酒疯子正在用石头打人,请你们快来制止一下。”接警后,珉谷派出所值班民警快速反应,火速赶到现场将摇摇晃晃浑身酒味正在行凶的“酒一街”进行控制,以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10月4日17时许,“酒一街”酒后在珉谷镇后排街无故对邻居岑老芬(化名)进行辱骂,并用石头对岑老芬家房屋大门及二楼阳台进行打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贞丰县公安局依法对“酒一街”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酒一街”(男,1964年3月15日生,汉族,初中文化,,贞丰县珉谷镇后排街人)是贞丰县民政低保户,由于常年醉酒成习,身边无亲无戚,单身一人生活。“酒一街”无牵无挂,领到低保的前半月天天醉意浓浓,喊街骂街;后半月吃一天算一天,穷困潦倒,谁见谁怕。10月4日17时许,“酒一街”酒后在家中听见邻居岑老芬在与她人说笑话:“一挑瓶子可能有100多斤。”酒一街借酒发疯大骂:“死老奶,我说只有70斤!”岑老芬不敢回答,跑回到家中关上大门。于是,“酒一街”以岑老芬不理睬为由,边吼边辱骂,并捡起路边的石头对岑老芬家房屋大门及二楼阳台进行打砸,直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制止。
目前,“酒一街”已被执行行政拘留5日。
(特约撰稿 张荣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