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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 我省:全额征营业税

省政府明确:全额征营业税

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如何计税?

省政府明确:全额征营业税

  据新华社电 为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省政府最近下发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省政府还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我省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首次购买户型在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则暂按1%征收。

  据悉,我省是城市化率比较低的省份,2009年全省城市化率仅达到约30%。但近年来,贵阳、遵义等大中城市房价也在持续上涨。据悉,为了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省最近还将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未按规定时限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旨在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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