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黄金矿山生态环境,2008年6月以来,我县采取多项举措,投资1152万元,组织实施林业、种草和土地复垦‘三大工程’,加快黄金矿山植被恢复进程,到目前,已累计营造防护林、种草、土地复垦8900多亩,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近日,晴隆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2008年5月,晴隆县黄金矿山出现的乱开滥采问题暴露后,受到了省、州、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州、县委托省林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晴隆县黄金矿山植被恢复工程规划》。根据恢复方案,晴隆黄金矿山植被恢复共涉及安谷、紫马、大厂、碧痕4个乡镇8个村,治理总面积8085.8亩。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该县明确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复垦,县林业局负责营造防护林,县草地中心负责种草恢复植被,有关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现完成林业工程44个小班,面积5589.8亩,投资421万元;种草工程7个小班,面积1824.7亩,投资78.4万元;土地复垦工程19个小班,面积1525.48亩(新增耕地829.27亩),修建30立方米蓄水池74个,排灌水沟8198.76米,生产便道3133.5米,投资652.85万元。
据悉,该县在黄金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完成后,还将着力完善矿山生态治理机制,将植被恢复与林权的制度结合起来,抓好“勘界确权”工作,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目前,通过土地复垦、生态畜牧业、石漠化治理等各类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矿区农民增收,切实解决矿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矿区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龙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