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强化抗旱救灾资金监管
在去夏至今春百年一遇的严重干旱期间,晴隆县共收到各种渠道投入抗旱救灾资金共计1690.4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53.3万元,民政救助资金127.9万元,社会捐款521.7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62万元,接受水、粮及抗旱设备等捐赠物资折合125.48万元。为遏制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救灾款物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救灾款物廉洁高效、专款专用,该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监管。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把对救灾款物的监督检查纳入政府和部门的总体安排,加强协调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性;二是细化、充实、完善救灾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在资金物资分配、拨付、使用等方面,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规范管理、便捷运行、安全使用;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公开救灾款物特别是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安全在纵向上和横向上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五是快查、严办、重处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李拼鳌)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