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3月19日,为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及相关配套规章,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人员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和推进全州消防法制建设,黔西南州公安局在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七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期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班。据悉,这是全省消防部队支队级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消防局精神而率先第一家在全省举办这样的培训班。
州公安局领导、州公安局法制科、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及全州8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刑侦、治安、法制部门的人员和消防大队大队长、消防法制员共60余人参加。
在为期一天的时间里,来自州公安局法制科、州公安消防支队的工程师、法制专家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工作协作规定》、《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工作的实际进行具体的讲解,对新、老法律法规进行比较,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达到全州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的内容,推进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州公安局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各级公安机关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保障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检查范围,逐步杜绝消防监督管理“盲区”;进一步健全考评、奖惩激励机制,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高效开展;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基础。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作为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考评内容,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纳入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范畴,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公安机关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切实当好政府参谋,按照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充分调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消防监督业务纳入民警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和指导,促进民警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专业知识的理解、熟悉和运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定期轮训制度,实施定期下所指导制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协同制度。(刘永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