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与53名高校毕业生签订到村任职服务协议书
亮点黔西南讯 1月28日,笔者从兴义市人事局组织召开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与兴义市各乡镇党委分管组织的负责同志及2009年龙鸿等18名到村任职和曹仕勇等35名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层层签订了任职服务协议书。
兴义市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涉人员进行了严格选拔。据了解,加入兴义市2009年到村任职计划的18名人员中,吕兴军等4名为直接转聘人员、黄嘉楠等7名为参加基层服务类考生、陈本会等7名为面向社会类考生,聘期从2010年1月起均为3年。加入兴义市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35名人员中,曹仕勇等29名为选聘、王容梅等6名为续聘,聘期从2010年1月起均为2年。协议书切实明确了各聘用人员、服务单位(乡镇)、市“引导办”的权利和义务,以努力推动兴义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顺利开展。(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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