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通行条件与车辆运行落后、混合交通普遍存在的农村,“人的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必须从娃娃抓起,从小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图为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1月19日来到洛万小学,向同学们讲解展板内容,将交通安全带到学校。
黄 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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