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09年工作总结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兴义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以及兴义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责负人。
兴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克华(中),兴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佳华(右),兴义市政协副主席刘胜华(左)出席会议。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诗豪作2009年工作总结报告。
参加会议的检察官。
亮点黔西南讯 去年,兴义市检察院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在打击各类犯罪,特别是黑恶势力、拐卖儿童妇女、“两抢一盗”等犯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1月8日记者参加兴义市检察院2009年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去年,兴义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审查批捕和审查逮捕的案件689件110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1.5%,人数上升1.4%。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549件880人;不批准逮捕86件17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32.3%,人数上升68%。平均办案时限2.5天,比法定时限提前4.5天办结案件,无超时限办案。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679件114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5.1%,人数上升11.1%。经审查后向市法院提起公诉494件80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下降4.1%,人数上升1.9%;不起诉71件89人,占受理案件数的8.9%,人数的7.8%;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63件140人,占受理案件数的9.3%,人数的12.2%,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12.5%,人数上升30.8%。
兴义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拐卖儿童妇女、“两抢一盗”等犯罪,积极参加与整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创新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共批准逮捕涉及恶势力犯罪5件12人,拐卖儿童2件4人,“两抢一盗”222件373人,涉嫌强迫、组织卖淫6件10人。
出席兴义市检察院2009年工作总结会议的有兴义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兴义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责负人。5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了工作总结会。(秦文 王显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