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颁证仪式在兴义举行,我州33人获得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
省宗教局副局长张和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礼祥,州政协副主席、州委统战部部长潘立德等领导参加了颁证仪式。
这次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考核认定试点工作在我州举行,是省宗教局、省伊斯兰教协会认真分析全省伊斯兰教现状,综合我州信教人数、清真寺规模、群众基础等因素决定的。为完成好这次考核认定试点工作,我州于去年4月初就开始对全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宗教学识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于同年7月24日协助省宗教局、省伊斯兰教协会在我州组织召开了考核认定试点工作预备会议,确定了考核认定的报告公示时间、考核日期和考核方式。经过严格把关和认真审核,34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和符合报名考试条件的穆斯林群众参加了8月18日和19日在我州兴义市举行的首批阿訇资格认证考试。此次考试,共有28人笔试面试合格,合格率为82.34%,加上5名60周岁以上的免试人员,全州共有33人获得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
潘立德在颁证仪式上说,这次考核认定试点工作在我州举行,对全面加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伊斯兰教教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提升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独立主持清真寺教务活动和服务穆斯林群众日常生活、宗教礼仪能力、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我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全州伊斯兰教界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希望获得资格证书的阿訇今后能更好地发挥党委、政府与信教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吕纪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