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兴义市财政和教育部门获悉,兴义市对接受义务教育的2646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进行奖励,兴义八中、红星路小学等14所中小学校共获奖励金额40.45万元。
据教育部门的负责人介绍,随着兴义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展,涌入城市务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其子女入学给学校的办学条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为切实帮助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的办学困难,兴义市财政局和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近日下拨了2009年度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省级奖励补助专项资金40.45万元。
此次下拨的奖励补助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以及校舍修缮、教具实验仪器、图书资料、课桌凳购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市财政局、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等问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罗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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