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笔者近日从兴义市扶贫办获悉,从2009年12月1日起,该市委托贵州兴义农村合作银行将财政体系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共2070万元,依法投放到市辖区的则戎乡、仓更镇等24个乡镇,确保农民增产增收、早日脱贫致富。
据了解,小额扶贫贷款投放坚持“贷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原则,严格按照“贷款户由所涉乡镇扶贫工作站、村民委和兴义农村合作银行共同核查上报市扶贫办,贷款年利率贵州兴义农村合作银行执行基准利率5.31%,财政固定贴息年利率5%,差额部分由贷款户承担”等规定,贷款限额每户1000元至2万元;对通过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在明确扶贫责任的前提下,给予支持每户不超过5万元,以强力推动农村生产发展。
目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2010年3月底前贷款“放水到田”。(王程)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