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兴义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目前,兴义市已在黄草、桔山、坪东、下五屯四个街道办事处修建和正在修建廉租住房904套,凡符合条件的兴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购买或租住。
关注民生,让居者有其屋。为切实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兴义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至11月底,已在黄草、桔山、坪东、下五屯四个街道办事处修建和正在修建廉租住房904套。根据《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兴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从12月开始,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兴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均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具有兴义市常住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非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未享受房改房优惠政策、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城市重点工程拆迁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无住房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家庭;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所属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兴义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登记方可购买或租住。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对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若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形式向街道办事处和兴义市房地产管理局反映。 (刘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