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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法院巡回开庭审理首例“官告民”控辍保学案件

  2019年9月8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利用赶集日走进校园,在高棉中学巡回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履行送子女入学义务的案件。这是普安县首例因辍学后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监护人提起的“官告民”诉讼案件,高棉乡全体干部职工、学生教师、赶集群众共计10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午10时许,普安县高棉乡高棉中学人头涌动、热闹非凡。在巡回法庭上,原告普安县高棉乡人民政府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告陆某某、罗某某到庭参加诉讼。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查明:被告陆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系普安县高棉乡喜打村村民,双方共同生育二子,分别17岁和14岁,均属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018年9月辍学至今。发现辍学情况后,县教育局、高棉乡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多次通过多种渠道与二被告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解政策法规,希望二被告履行法定监护义务保障孩子接受教育,但均未果。2019年6月3日以来,高棉乡人民政府连续四次向二被告发出《义务教育劝返复学通知书》,要求二被告将两个孩子送到高棉乡高棉中学复学,但二被告仍置若罔闻,未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定监护人应尽的义务,一直放任陆某宽和陆某贤辍学至今。于是,高棉乡人民政府遂于2019年8月21日向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将未成年的两个孩子及时送至学校继续完成学业。普安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案件的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今日巡回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巡回法庭在查清事实后,当庭向二被告宣讲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二被告阐释接受教育对于孩子健康成长,以及个人前途命运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审判人员的耐心思想动员和反复释明,二被告认识到作为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上学属于违法行为,是对孩子接受教育权利和前途命运的漠视,当庭表示后悔并书面具名认错,承诺并保证立即将两个未成年孩子送到高棉中学复学,直至完成学业。经过一个上午的庭审,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结案,两个未成年孩子终于在法律的呵护下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完成未尽学业。

  这是一起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阶段发生在教育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是杜绝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度贫困地区的普安县来说,控辍保学”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一项重点工作。受理案件后,普安法院极度重视依法作为,为“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利用赶集日让巡回法庭走进校园、走进群众,通过对本案的审理,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营造了严控失学、依法治辍的良好氛围。

  在此,我们郑重呼吁,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彻底打赢控辍保学攻坚战,请有失学辍学学生的家长及时将孩子送至学校继续就读,确保孩子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对那些履行监护责任不到位的家长,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来源:普安县人民法院  文:刘娟 图:刘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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