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坚持“服务线、管理线、群众线”三线并进,把村级计生队伍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织牢基层网底,不断打造数量充足、业务精湛、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人口计生队伍。
全县通过招考、选调优先增加县乡计生服务站33个编制,优先增加县人口计生局13个编制,目前全县具备执业资格的计生技术服务人员达45人,同时针对乡镇计生办编制少、力量薄弱的状况,面向社会招聘56人充实计生队伍,并成立了县计生协会,全面组建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计生协会,为推进婚育观念转变、实现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县结合村级整合,一次性配备了89个村(社区)的人口主任,并纳入村常务干部进行管理,一次性选配了1261个村民组的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做到了“有人管事”。同时,将村组两级计生干部报酬和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从县财政拨出200万元,将村(社区)人口主任报酬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450元,将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从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50元,每村每年落实计生工作经费500元,做到了“有钱办事”。
该县大力推行村级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专门制定了《普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明确规定在年度内无出生人口漏报、错报、迟报,常住人口避孕措施落实率达100%,流动人口避孕措施落实率达80%的村(社区)常务干部各奖励5000元,年度内实现总人口无政策外多孩的村(社区)奖励5000元,无政策外生育的村(社区)奖励10000元;本村流动人口流出地点、婚育状况、手术情况、妇检情况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的,奖励村(社区)常务干部各1000元。同时,对在省、州、县的过程管理和年度考核中,被查出漏报、错报、迟报的村(社区),扣发当月报酬,情节严重的,按程序免去村(社区)常务干部职务,做到“有章理事”。
2008年以来,该县共兑现村(社区)干部奖励18人次3.6万元,兑现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奖励35人次1.42万元,兑现村(社区)干部经济处罚52人次4.86万元,按程序免去村(社区)干部4人。
(周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