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目前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综治组织机构381个,为推进“平安晴隆”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力量,确保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去年以来,该县调整充实“平安晴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也调整充实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平安建设。各乡(镇)整合基层综治力量,成立了综治工作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综治办、创安办、禁毒办、打黑办和治保会、调委会、联防队等综治工作机构,配备了14个乡(镇)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和综治办工作人员24名。各村也相应建立健全调委会、联防队等综治机构。目前,全县已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381个,其中,县级机构1个;乡镇14个;村91个,社区5个;中小学校144个;企业12个;县直部门97个;医院16个;驻县厂场1个。各乡(镇)、单位和部门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摆在建设“平安晴隆、和谐晴隆”的总体要求中考虑和谋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平安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平安晴隆”建设,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龙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