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册亨县环境保护局今年将继续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深化环境行政复议工作,解决环境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年来,册亨县环境保护局在有效防止和纠正环境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动环境公众参与,促进环境依法行政,建设和谐册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三个方面取得了实效:一是严格遵守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程序,拓宽参与渠道,便利工作参与,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从社会源头上减少环境行政争议的产生;二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推动建立一个理性和谐的部门间合作机制,促进多部门的信息共享,相互协调,全力推进,从行政决策源头上减少环境行政争议的产生;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理顺复议与信访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2009年,册亨县环保局参加大型《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2次;组队参加县里举办的《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荣获组织奖和参赛队员荣誉证书;由于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被册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09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