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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一男子酒后拨打110辱骂接警员被拘留8日


  

       3月25日,贞丰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扰乱办公秩序,拨打110电话辱骂接警员案件,违法人员韦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

  3月23日18时许,黔西南州贞丰县沙坪镇大寨村韦某某到本村韦小龙(化名)家喝酒。喝至当晚22时12分,韦某某酒兴大作,欲驾驶摩托车回家,在场喝酒的韦小龙等人担心韦某某驾车出事,好心劝阻无效后便将摩托车锁住不让韦某某驾走,劝韦某某先休息等酒醒后再回去。韦某某不听劝阻,骂骂咧咧,随后拿出自己手机拨打贞丰县公安局110报警电话称:“摩托车被锁了,要求立即放行”。110接警员告诫韦某某酒后不能驾车,韦某某不听解释,连续五次拨打110报警电话,且用不文明语言辱骂接警员。案件发生后,沙坪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取接警台录音固定证据,3月25日依法传唤韦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韦某某对自己酒后拨打110电话,肆意谩骂接警人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韦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贞丰县公安局依法对韦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贞丰公安提醒广大群众:110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张荣成)

责编:王强 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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