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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一女子酒驾致人死亡还逃逸 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酒和酒类文化一直占据特殊的地位,日常和亲朋好友聚会的时候,大家都不免会推杯换盏喝点酒。喝酒没有问题,但是酒后驾车所带来的危害那是不言而喻的。近几年来,酒驾一直是我们国家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之一,酒驾被查获后轻则吊销驾驶证,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并面临牢狱之灾。但,即便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之下,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喝得少、稳得住,但是真的出问题了,你还稳得住吗?且看身边的真实案例。

  基本案情:2019年3月12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女,35岁)和朋友聚餐的过程中饮用了白酒,聚餐结束后,杨某某不听同行朋友的劝阻,以自己喝得少为由,执意驾车离开。19时55分,车辆行驶至兴义市万峰林大道黔西南州人民医院门口人行道处时,将郎某某、刘某某撞到,并从2人身上碾压过去,致使2人当场死亡,杨某某将二人撞到后,并未停车,径直驾车逃离案发现场。

  杨某某逃逸后,经过公安机关排查,于当日21时许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经过电话传唤,杨某某于21时50分到兴义市公安局投案,经过抽血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2.76mg/100ml;经过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进行认定,杨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进展:本案经过兴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移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3月26日决定对杨某某批准逮捕。未来几年,等待杨某某的除了牢狱之灾,还有巨额的经济赔偿。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引用最近很火的一句话,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丁刚洪)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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