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兴义市47所学校万余名农村贫困学生获国家生活补助金,受补金额合计达798.98万元。
这次农村贫困学生享受的生活补助金,是中共中央和贵州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视,关心农村贫困学生的生活而下拔的专项资金。享受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农村父母双农家庭困难、农村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农村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困难、农村因灾返贫家庭困难。)享受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兴义市教育局、兴义市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要求受助学生所在学校认真组织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填写《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并由学校成立有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资助对象进行评审和公示。 (杨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