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案件。
8月31日上午,望谟县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多达10人的涉嫌组织卖淫团伙案件。
县公安局民警协助法院维护庭审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某某找到其朋友毛某,告知组织小姐(卖淫女)到望谟卖淫并从中获利,让毛某帮忙介绍,后毛某找到被告人张某。经过商定,由被告人夏某某负责提供卖淫人员,被告人廖某某提供卖淫市场、食宿、安全保护,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何某某雇佣被告人杨某某、孙某发放招嫖卡片、接送卖淫女卖淫等。期间,该组织卖淫团伙多次在当地宾馆、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非法获利数万元,涉案金额较大,造成的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当日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各项权利,10名被告人对各项指控均无异议,望谟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件进行宣判。
(田龙果)
责编:卢生龙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