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在晴隆县莲城镇南街农贸市场门口,一对兄妹两横穿马路,妹妹脚背不幸被过往车辆碾压受伤住院。
当日16时20许,晴隆县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大队指挥中心转警称:一名司机称在晴隆县莲城镇南街农贸市场门口压着一名中学生的脚,监护人不在场,请出警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到,女孩吴某与哥哥从南街方向往中心街方向行走。刚走到南街农贸市场门口时,哥哥电话响了,家里电话称侄女出事了。两人见马路上车辆行驶缓慢,便横穿马路准备往回走,不料司机蔡某与吴某兄妹二人判断失误,妹妹不幸被蔡某驾驶的尾号为995的越野车碾压右脚,导致妹妹吴某受伤。事发后,驾驶员蔡某及时将伤者吴某送往医院救治,所幸只是脚背擦伤,没有骨折现象,现已回家休养。
最后,经警方调查,蔡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观察四周车辆及行人通行情况,遇行人不避让造成行人受伤负主要责任,而伤者吴某及哥哥二人在前方不到五十米处有人行横道而未走人行横道,直接横穿马路共同导致此交通次事故发生,二人负次要责任。
同时,交警给予口头教育,双方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真心悔过。晴隆交警温馨提示:在道路上行驶或者行走,要注意观察四周交通情况,不应该贸然行驶与横穿马路,时刻将安全系在心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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